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規定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如因故決定暫停營業,應於停業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核備,每次停業期間不得超過1年;營業人停業當期,不論有無銷售額,應於次期(月)開始之15日內,填具營業稅申報書(401、403、404),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稅額者,應先行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倘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200元,不得超過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不得超過30,000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為按期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規劃自114年1月23日起暫停營業,該公司應於同年1月23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停業,當期營業稅(114年1月至2月)應於114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另A公司自停業開始之次期起,可免再逐期申報營業稅。
該局呼籲,營業人暫停營業應依上開規定申報核備及辦理營業稅申報事宜,停業當期縱無銷售額,仍應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以免逾期受罰。
申請工程行 申請企業社 申請實業社 公司申請 公司申請流程 申請公司登記 公司行號 公司商業記 申請發票 網路開店 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事務所 記帳士
記帳士事務所 公司設立 公司登記 公司登記資料 代辦公司 申報營業稅 申請公司 申請公司行號 申請公司登記 申請有限公司記帳 找記帳士 記帳士事務所
會計事務所 公司行號登記 公司行號設立 公司設立申請 公司設立登記 申請公司 成立公司 開店 創業 加盟 營業登記申請公司流程 申請有限公司 申請刷卡機
申請商業登記 工商登記開公司 公司行號登記 公司行號設立公司設立公司設立申請 公司設立登記 成立公司 開店 申請公司 申請公司行號 公司行號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