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工商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本事務所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於蒐集 台端之個人資料前,告知以下事項: 1、本事務所受委任協助 台端辦理公司(商業)、營業、特許、工廠等登記蒐集 台端之個人資料。 2、本事務所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與公司(商業)、營業、特許、工廠等登記目的有關。 3、本事務所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自本告知事項簽立日起,至 台端所委任協辦之案件結案或終止委任關係止。 (2) 地區:於本國(及 國)領域內。 (3) 對象:發照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要求提供者。 (4) 方式:以書面或電子文件方式儲存、處理及利用。 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 台端得向本事務所行使下述權利: (1) 要求查詢或閱覽本事務所蒐集屬於 台端之個人資料或請求製給複本,惟本事務所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 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個人資料。 5、本事務所蒐集、處理、利用上開個人資料時, 台端可選擇不予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惟可能導致本事務所無法協助 台端辦理公司 (商業)、營業、特許、工廠等登記,必須終止委任關係,敬請見諒。 立書人: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若與戶籍地相同請填:同上)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簽署日期: 同意上述告知事項 負責人(各股東)身份證影本 最新一期房屋稅單影本 建物使用同意書簽名正本 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