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工商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本事務所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於蒐集 台端之個人資料前,告知以下事項:
    1、本事務所受委任協助 台端辦理公司(商業)、營業、特許、工廠等登記蒐集 台端之個人資料。
    2、本事務所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與公司(商業)、營業、特許、工廠等登記目的有關。
    3、本事務所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自本告知事項簽立日起,至 台端所委任協辦之案件結案或終止委任關係止。
    (2) 地區:於本國(及 國)領域內。
    (3) 對象:發照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要求提供者。
    (4) 方式:以書面或電子文件方式儲存、處理及利用。
    4、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 台端得向本事務所行使下述權利:
    (1) 要求查詢或閱覽本事務所蒐集屬於 台端之個人資料或請求製給複本,惟本事務所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 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個人資料。
    5、本事務所蒐集、處理、利用上開個人資料時, 台端可選擇不予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惟可能導致本事務所無法協助 台端辦理公司 (商業)、營業、特許、工廠等登記,必須終止委任關係,敬請見諒。
    立書人: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若與戶籍地相同請填:同上)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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